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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视野下的公立高校定位

     

摘要

对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界和学术界对之有不同观点。公立高校被定位为事业单位时,使得其主体地位和所拥有的权利的法律性质无法明确;公立高校被定位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却有加快行政主体资格过低的弊端等不足之处。笔者建议将公立高校定位为公务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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