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律适用 》 >对域外调取证据真实性的认定

对域外调取证据真实性的认定

             

摘要

@@ 证据的特征之一是真实性.当事人在国内调取的证据,属于公文书性质的,法官可以根据国内行政机关或企业的行文规律予以判断;属于证人证言的,可以传唤证人到庭;属于物证的,可以查验现场,或予以鉴定.而从域外调取的证据,由于受到地域的限制,法官不可能了解每个国家的公文书规律和特点,也不能随意传唤证人或调取物证.于是,对域外形成的证据真实性的确认,便成为审判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对在域外调取的证据真实性的认定作了规定.本文根据审判实践,对此问题谈一些认识及实务中的做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