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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应用于司法实践的若干问题研究

     

摘要

一、引进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适用》|2011年第8期|16-22|共7页
  • 作者

    刘俊海;

  •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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