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律适用》 >论合法行政行为之撤销——以行政诉讼为研究视角

论合法行政行为之撤销——以行政诉讼为研究视角

         

摘要

行政法理论和行政诉讼制度以违法为行政行为撤销之前提.由于行政行为合法性乃以其作成为判断基准时,从该时点审视,“错误但合法的决定”是存在的.对此情形,现行诉讼制度下“合法——维持;违法——撤销”的判决方式非救济良方.本文认为,应打破目前对行政行为撤销的概念框定,由法院在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前提下,根据比例原则,以既存行政法律关系当否摈弃为标准,决定是否撤销.此做法与形成之诉原理相符,在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判决两端拓展裁量空间,既利于行政相对人以简便方式保护权益,实现行政诉讼的实效性,又卸除行政机关不应承担之责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