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律适用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解释路径探析——以实质的反面解释为切入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解释路径探析——以实质的反面解释为切入

     

摘要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解释需要兼采正面和反面的刑法解释方法。反面解释的思路更有助于解决该罪的争议问题。这一解释思路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形式与实质两大步骤。形式步骤即按照反向论证规则揭示构成要件的反面表达。实质步骤则是通过比较的方式层层揭示该罪的法益范畴,进而用具体化的法益内涵指导构成要件解释。按照反面解释的方法,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法益为特殊职责人员操控下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女性性自主权的减损;不满足“特殊职责”要求的人不能成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主体;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行为应当要求主体利用了特殊职责且被害人是自愿;猥亵、某些性行为等未发生实质性关系的行为不应纳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规制范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