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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存证电子证据鉴真现状与规则完善

     

摘要

2021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16条再次明确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1]的效力。早在2018年9月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就首次确认,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可作为验证电子数据真实性的技术手段,2020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更是在第93、94条中专门规定了判断电子证据真实性的条文。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证据何以获得证据能力?真实性如何正确认定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核心问题。以互联网法院建设的区块链进行实证考察,透过电子证据特点,结合区块链技术特征,解构经该方法存储的证据何以自我鉴真及认证法理基础,对于数字时代平衡司法公平与效率,具有深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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