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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代伊犁回屯收获计算单位“分”的辨析

         

摘要

在《钦定皇舆西域图志》一书中,伊犁维吾尔人回屯与新疆绿营兵屯的收获计算单位都是分。回屯之分与兵屯之分能否等同?回屯是如何以分计算收获量的?回屯分的确切含义又是什么?国内学界有关回屯的文章对这些问题尚未涉及。日人佐口透氏在其《塔兰奇人的社会》(载《史学杂志》1964年)一文中进行了探讨,但其结论不无商榷之处。笔者不揣谫陋,试辨析之,作为对拙作《清代新疆的回屯》(载《西北民族学院学报》85年1期)一文的补充,并就教于有关专家学者。一、回屯之分与兵屯之分能否等同? 我们先来看《钦定皇与西域图志》一书中对回屯与兵屯分的记载。《钦定皇舆西域图志》卷32《屯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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