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民事案件受理多元理念重识

民事案件受理多元理念重识

             

摘要

我国2015年以来实行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仅以诉权保障作为指导理念,忽略了与关联理念的协调与衔接,导致实践中案件“入口”突然放开但“出口”却未及时跟进,由此而产生较为严重的程序淤阻现象。基于比较法的视角,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民事案件受理方面达成了司法最终解决、程序自主控制、接近正义、诉讼效益等共识性理念,我国对立案登记制的进一步完善可以合理吸收和借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