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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里甲制度在广西改土归流地区实施情况研究——以上思州和养利州为重点

         

摘要

利用地方志、碑刻、文书等资料对明清时期里甲制度在广西改土归流地区实施的大致情况进行梳理,并对上思州和养利州的情况进行个案分析可以发现,明清时期里甲制度在广西改土归流地区的实施范围有限,推行过里甲制度并建立里甲组织的有崇善县、上思州、养利州和西林县。里甲制度在改土归流地区的推行,显示出朝廷在边疆基层社会组织上构建“大一统”局面的努力。上思州和养利州的情况分析展现了王朝制度和地方传统互动的生动方式,也彰显了地方传统的顽强生命力。研究证明,上思州和养利州都是在“田无顷亩”情况下推行里甲制度的,按照粮额摊派赋役,这堪称里甲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一项创举。上思州的里甲组织彻底贯彻了地缘原则,具有按村落编制里甲的特点。这与东南地区不按村落编制里甲的倾向具有明显差异。对明清时期里甲制度在广西改土归流地区实施情况的考察,有助于深化对明清时期广西改土归流地区基层社会组织变迁趋势的认识,对当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治理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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