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共同决定+条例”:跨省际河流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范式研究

“共同决定+条例”:跨省际河流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范式研究

         

摘要

赤水河流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是典型的跨省际河流,它承担着重要的生态功能与经济功能。三省虽多次提起生态治理合作,但源于赤水河流域各地经济结构的差异性致使合作难以开展。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重推动下,云贵川三省以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方式构建了协同治理的合作基底。通过地方权力的主动行动搭建了“共同决定+条例”的法律框架。这不但成为全国首次的省际跨流域立法协同,还实现了流域治理的准区域法治、制度法定和流域管理体制强化。顶层制度的完善推动流域内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协商沟通机制,形成“协商+科层”的事项处理体系。新生的制度需要持续性地优化,其中协商机制的权威性建设不足、企业主体生态参与方式的欠缺需要通过进行一定程度的制度优化来解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