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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动火作业事故直接原因危险度及关联性探究

             

摘要

为有效预防化工企业动火作业事故,应用事故致因"2-4"模型,以2015年至2020年化工企业发生的16起动火作业事故为样本,分析直接原因的危险程度并明确关联性.结果 表明:不安全动作原因中未分析、检测可燃性气体浓度或检测不到位(UA5)及未制定有效的气体检测程序(UA6)的危险性最高RUA6=0.611,不安全物态原因中形成可燃性气体或者气体达到爆炸极限(UC7)的危险程度最高RUC 7=0.626.关联分析中不安全动作触发路径最多占总路径的82.98%.关联差异要素最多的不安全动作为"未制止违章作业(UA14)",不安全物态为"残留的燃爆物质(UC1)及材料的合规性(UC5)",明确了不安全动作原因是事故控制的要点.研究结果可作为动火作业事故预防的主要依据,为针对性管控措施的实施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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