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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恐犯罪规定的学理置评

         

摘要

通过梳理关于涉恐犯罪的规定,可以端倪刑法立法在惩治涉恐犯罪中诸多理念和制度的创新。主要表现在:首次以犯罪群的立法模式规定涉恐犯罪、预备行为的实行化、类型化思维的彰显、加大对涉恐犯罪的经济制裁、建构理性的、多元的刑罚措施等。但修法中也存在由于部分罪名未独立犯罪化,造成解释论上的难题,涉恐犯罪之间以及与其他犯罪之间罪刑的不均衡、罪名与罪状表述的不匹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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