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破案”的程序意义应当取消

“破案”的程序意义应当取消

         

摘要

"破案"一词兼具"程序、步骤"和"过程"两方面的含义。作为"程序、步骤"的"破案",只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一个行业用语,刑事诉讼法没有相关的规定,而且,其在侦查实践中的原有作用随着侦查体制的改革也已不复存在。"破案"的"程序、步骤"含义应当取消,"破案"不是刑事案件侦查的必经程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