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评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评析

         

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在对人民监督员的身份、选任和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上有很大的进步。然而,令人忧虑的是《规定》未能完全消解制约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的深层因素。在吸取试点实践的经验和借鉴域外制度的基础上,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确立独立的选任主体、形成正当的监督程序、强化监督的程序性效力是进一步完善《规定》、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发展的可能选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