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纯正数额犯刑事责任承担中的特殊问题研究——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为例

纯正数额犯刑事责任承担中的特殊问题研究——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为例

         

摘要

作为数额犯的特殊类型,纯正数额犯中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某种犯罪以及属于该罪的哪一停止形态,应当坚持"先既遂,后未遂"的评价路径,并坚持既遂和未遂非此即彼的原则。对于纯正数额犯定罪意义上的"犯罪总体数额"外的数额,则需要在确定定罪意义上的"犯罪总体数额"及既选犯罪形态后,根据"犯罪总体数额"之外的涉案数额的大小等具体情况,在"犯罪总体数额"对应的法定刑幅度以内酌情从重适用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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