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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产生内容的法律性质及合理使用

         

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使用者产生内容作为一种新型作品应运而生,这类作品展现了普通民众的创造力,凝聚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智慧。使用者产生内容的形式、内容多姿多彩,在与互联网接轨之后,不仅契合了网络用户的学习、娱乐生活需求,也激励文艺创作者不断生成创新成果,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但是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并未对使用者产生内容的内涵及法律性质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用者产生内容的合理使用问题困扰着法官,司法实践中同案异判的现象层出不穷。将使用者产生内容纳入合理使用制度,可以确定合理使用行为的界限,有利于保护网络用户的智力成果,使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从而促进产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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