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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法官惩戒制度的几点意见——兼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章的修改

     

摘要

根据法律保留原则以及我国《宪法》与《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法官惩戒属于法律绝对保留之事项,排除法律以外的规章对其进行的规范.然而我国《法官法》第十一章对法官惩戒制度的规定仅仅只有四条,我国与法官惩戒有关的规定多散见于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文件.因而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实现权力制约、保障司法独立,应当在法律保留原则的指导下,通过比较借鉴其他国家的惩戒制度、结合我国基本国情,从惩戒原则、惩戒机构构成、惩戒责任认定、惩戒程序、惩戒措施以及法官权利救济几个方面对《法官法》第十一章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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