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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的认定

     

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立法宗旨在于依法保障公民行使政府信息知情权.但在《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的现象也伴随而生.这种并不以获取政府信息为目的的申请行为给行政机关带来了不合理的负担,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规制.首先亟待解决的便是以什么标准认定滥用以及谁来认定滥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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