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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政信托投资机构的宏观调控作用

     

摘要

一、财政信托投资机构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 简单地说,信托投资机构(公司)就是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由于它的经营范围和信用方式更加多样、灵活,从而弥补了银行业务的不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体现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财政信托投资机构就是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的信托投资公司。 财政信用投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是社会经济活动中资源合理配置的客观要求。进入本世纪以来,财政信用已被许多发达国家所重视,在经济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40多年中日本的财政信用发展十分迅速,财政信用投资的实际规模由1953年的3228亿日元扩大到1986年的271551亿日元,约扩大了83倍;美国联邦政府到1980年底的直接贷款累计额为2570亿美元,出美国两家最大的商业银行贷款合计额多30%,从此我们可以看到发达国家对财政信用投资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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