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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摘要

地方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具有国家性、抽象性的特点。目前我国地方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存在不知监督、不能监督、不当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完善我国地方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应当遵循"避实就虚"原则、"集体监督"原则、"国家性"与"地方性"兼顾的原则。要提高地方人大的监督效果,应当建立和完善问题发现措施、主题甄别措施、方案确定措施、落实检查措施。要全面发挥地方人大的监督作用,要提倡"预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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