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宦官干政考略

         

摘要

正宦官,指被阉割失去性机能,在宫廷内侍奉帝王及其家属的官员,古代即有“宦者四星,在皇位之侧”(《后汉书·宦者列传》)的说法.宦官的称谓甚多,有寺人、阉(奄)人、阉官、宦者、中官、中涓、内官、内待、太监、内监、内珰等种种名目.我国阉宦制度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以前.周代置官,宦者已在其列,《周礼》对阉宦的职责规定是“寺人掌王宫之内人及女宫之戒命”;《左传》记载,春秋时阉官掌理王之内政、宫令,曾直接介入齐、楚、晋、宋等国国君的更迭废立大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告诉我们,赵国名臣蔺相如本为宦者令缪贤的舍人(食客),是缪贤将其推荐给赵王出使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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