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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逻辑学》重点指导(一)(供九三级行管、政史、中文、文秘专业用)

             

摘要

一、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所谓思维的逻辑形式就是指思维的具体内容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赖以联系的构造方式。思维的逻辑形式通常由常项和变项构成。逻辑形式的不同通常又是由逻辑常项的不同决定的。所谓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主要是指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同一律保证思维的确定性,不矛盾律保证思维的一贯性,排中律保证思维的明确性。所谓简单的逻辑方法,主要是指限制、概括、定义、划分、寻求因果联系的方法以及回溯方法等,这些方法只是反映对象的抽象同—性、确定性和单一性的逻辑方法。普通逻辑是一门工具性的科学,有较强的实用性,它对人们获得新的知识、帮助人们提高学习效果、开发人们的智力以及提高工作效率等都有极大的作用。学习普通逻辑一定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因为教材前面的内容往往是后面内容的基础,不弄懂前面的内容就根本弄不懂后面的内容,此其一;其二,对于普通逻辑的一些规则、规律、公式等一定要熟记,只有这样才能解题;其三,要真正掌握普通逻辑,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多做习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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