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对反社会性人格障碍者刑事处罚的思考

对反社会性人格障碍者刑事处罚的思考

         

摘要

反社会性人格者在我国不属于限制、无刑事责任能力者,但其控制能力及生理指标与常人还是有区别的。反社会性人格者原则上应属于完全刑事责任,但能证明缺失的能力与他实施的行为有联系时,应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反社会人格障碍者的行刑应该秉着帮助其回归社会的目的,政府应该对其进行强制医疗以及必要的心理疏导。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