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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法总则》下新成年监护与意思能力的相辅相成

         

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的《民法总则》在同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始步入"民法典"的时代。刚出台的《民法总则》顺应了市场的需要,极大的满足人们的需求,具体可以表现为直接满足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对民事权利的憧憬,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奠定了厚实基础。本文主要是对《民法总则》中有关《民法总则》成年监护的不足与完善问题进行阐述,分条逐一分析成年监护制度,说明了成年监护制度作为民法中比较重要的制度,在保护限制民事权利人权利和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方面有深远影响,在现代化背景下强调监护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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