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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目标下的个人所得税法制度演进

     

摘要

个人所得税法兼具组织收入和调节分配的二元目标,历次修法皆围绕此展开。2018年个税修法的举措中,改革征收模式及纳税时间单位、调整宽免额和税率级距、增设专项附加扣除与反避税规则,主要着眼于优化分配格局,但组织收入的基础性目标仍会制约调节分配的向度和力度,二元目标间的内在张力使勤劳所得-非勤劳所得的相对税率、综合所得征税的累进程度等成为需进一步斟酌确定的事项。因应客观情势,现阶段应将个人所得税法的重心置于强化分配调节之上,组织收入和调节分配两大目标俱可经由量能课税达致,二者分别指向纵向和横向维度的量能课税。故此,应将纵横统一的量能课税作为个人所得税法建制和调整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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