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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媒介企业作为“企业公民”的身份

         

摘要

立足我国新闻出版传媒"转企改制"与产业化发展的背景,提出媒体应该具有"企业公民"的身份意识。"企业公民"的身份意味着需要充分考虑媒体的企业特性,同时,媒体作为"企业公民",不单纯体现在它作为企业对社会应尽的责任,还体现在它独具的对公民社会的建构责任。媒体具有"企业公民"的身份意识,既是适应新兴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公民—消费者受众服务的需要,也是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民主社会共同体的需要,有助于推动我国媒体的可持续、良性、健康发展,促进传媒产业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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