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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司法适用分析

         

摘要

从本质上而言,在刑事诉讼中,司法适用的过程既是刑罚裁量的过程,又是法官之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往返流转的过程。法官需要确定犯罪事实,归纳量刑情节,考量法定刑幅度,最后方可形成基本判断。在量刑过程中,法官需要注意该罪的两个法定情形,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考虑酌定情节,即需要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分子的人身危害性等因素。在刑事责任认定方面,该罪的刑事责任范围为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至于何谓"其他严重情节",法官可考虑累犯、手段恶劣、获利数额巨大、食品流通范围广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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