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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建的“代表原理”及其实践策略

     

摘要

国有企业的终极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促进国有企业发展便是维护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是特殊的、分裂的,必须由统一的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领导国有企业。因为“人民”的政治理念内在包含着代表性原理,人民要实现自我抉择、组织行动,必须经由代表这一中介。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使得代表原理贯穿于经济、政治的不同领域,不仅仅是物质利益代表,也是公共意见、共同福祉等政治利益代表,表现为党领导国有企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表现为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维护人民立场。在这里,国有企业党建引领与现代企业在要素投入方面的变革获得了部分的一致性,而且后者在成为国有企业新的活力增长点的过程中,发挥了社会主义特有的体制优势,即不仅从企业成长的内在规律出发,更要从党和国家的经济社会要求出发推进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将经济改革导向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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