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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实施'乡村记忆工程'的思考和建议

     

摘要

实施"乡村记忆工程",除对现存的民居、街巷、祠堂、园林、乡村大院等传统建筑物,制定政策,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之外,对菏泽具有代表性的生产生活工具、遗物、遗迹等实物,以及它们所承载的乡土习惯、节庆习俗等"无形"遗产的保护,应以建立各类博物馆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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