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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洛阳地区新营建宫室建筑与森林变迁

         

摘要

唐代洛阳地区新营建的宫室建筑超过18处,基本上集中在洛阳城及周边森林茂密、环境宜人地带.依据《营造法式》,以明堂作为参考,计算出明堂柱、椽及其他构件大木作的耗材量约为2621立方米,需砍伐森林约1.05平方千米,进而合理推测唐代洛阳地区新营建宫室的总耗材量约为30102.5立方米,即约需要砍伐12平方千米的森林.而宫室建筑需要经常修缮,自身也极易遭受人为或自然的火灾,重建、修缮消耗的材木也是数量巨大.且宫室建筑的材木需要有选择性地进行砍伐,对森林的二次伤害更是难以估算.唐代洛阳地区宫室的营建直接造成了该地区森林面积减少,森林质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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