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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犯罪法益的路径贯通与正本清源——兼论“违禁品类犯罪”刑法处置

         

摘要

所有权说、占有说、中间说皆是结果无价值立场下对财产犯罪法益的论争。在对违禁品是刑法上的财物这一命题予以破除之后,立足于刑法补充法、保障法的体系定位,且在反对占有说的同时,所有权说(本权说)与中间说可以实现同构,使得刑法实现对民事物权体系事实表征与规范内在的双重对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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