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试论民事诉讼释明制度

试论民事诉讼释明制度

         

摘要

民事诉讼释明权的行使是法官的职责,也是法官的权力。完善的民事诉讼释明制度能够有效地修正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缺陷,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的司法公正实现有重要的作用。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为学习对象,故而释明制度的构建显得十分必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