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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权利保障视角下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基于济南市天桥区的经验

         

摘要

随着我国时代主题的变迁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生权利保障出现多元供给趋势.天桥区在这一大趋势下,积极探索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增强民生权利保障水平,通过建立一系列体制机制,树立市场化发展理念,开展项目化运作,成功提升了本辖区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济南市天桥区的经验带来如下启示:通过软法规范扶持社区社会组织,为民生权利保障提供制度基础;建立相应体制和机制,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整合资源;形成程序性规范,保障权利与监管并重.对于地方政府扶持社会组织保障民生权利而言可采取如下措施:以软法建设保障社会组织参与民生权利供给;官民合作型社会组织培育模式值得推广;完善受益人反馈机制;加大重视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形成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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