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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劳资两利”思想探析

     

摘要

"劳资两利"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及建国后一段时期处理私人企业劳资关系的主导思想。20世纪20年代前期,毛泽东在领导工人运动中已经萌生了"劳资两利"的思想。1934年,毛泽东初步提出了这一思想。1935年到1948年,毛泽东"劳资两利"的思想趋于明确和具体。建国初,毛泽东仍然坚持和实践着这一思想。毛泽东"劳资两利"思想提出的依据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民主性;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在特定时期利益的共同性;中国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地位和作用的双重性;党使劳资双方接受"劳资两利"政策的可能性。为了落实"劳资两利"的思想,毛泽东主张,既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工人权益,也要保护资本家的正当赢利;要通过劳资双方订合同、采取合理步骤和以不影响生产为前提解决劳资纠纷;纠正党内对劳资关系的"左"倾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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