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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社会自然观”与现代人的环境责任

     

摘要

马克思的自然观是社会自然观:一切社会领域的自然物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人化形态,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是社会历史过程的能动的主体承担者。当代环境问题对人类的严重困扰,其根源不在于自然界,而在于人类自身。因此,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只能从人本身去求解,即着重于人的素质能力的全面提高,特别是人的生态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具体实践行为的自醒自觉,从而切实负起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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