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河南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加强公共警告的责任追究——从福寿螺患者起诉北京市卫生局案谈起

论加强公共警告的责任追究——从福寿螺患者起诉北京市卫生局案谈起

     

摘要

公共警告已成为政府进行风险规制的重要手段,如果公共警告权行使不规范,就会侵害到公众或特定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促进公共警告权责统一原则的实现、规范公共警告权力、保障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立法.现阶段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立法存在责任规定相对较少、责任主体不完善、责任标准不明晰的问题,为加强公共警告的责任追究,需要增加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并完善责任主体和责任标准的内容,以减少纠纷发生,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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