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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司法人治理模式的决定因素

         

摘要

公司具有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独特的治理模式 ,即公司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 ,相互制约。公司的这种独特的治理模式源于公司的社会性和公司成员的私利性这两个主客观因素。近代以来 ,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虽未曾改变 ,但这一框架中的一些重要的内容已发生了质的改变 ,其中公司的控制权便已从股东会转移到了董事会 ,且有向职工转移之趋势。从微观上看 ,这些转移变化直接源于公司内部各方投入公司的资源的量和质发生了变化。从宏观上看 ,这些转移变化最终源于经济的变化和发展。因此各国法律在规定本国公司的一般治理模式时应从本国的实际经济状况和对不同资源的需求状况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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