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制售假冒玩具之行为定性研究

制售假冒玩具之行为定性研究

         

摘要

分析制售假冒玩具的行为可以发现,其不构成商标侵权,但属于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质上,制售假冒玩具的本质还属于商品化行为.因为这类行为在行为客体、行为方式等方面与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似或重合,所以现行法对其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但商品化情形无法被某一知识产权部门法所完全涵摄,能否实现全面保护还有赖于对商品化权权利性质的深入研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