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司法改革的整体设计行为方向——司法体制的去行政化

司法改革的整体设计行为方向——司法体制的去行政化

         

摘要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必然涉及到司法改革行为的主体以及行为方向问题。我国应以司法改革的整体设计为基础 ,以司法改革的去行政化为行为方向 ,摒弃司法行政化的弊端以及与司法本质及其运作规律的不相容性。司法体制去行政化应从外部去行政化及内部去行政化两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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