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论外伤性流产的法医学鉴定

论外伤性流产的法医学鉴定

         

摘要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四十二条规定: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属轻伤。实践中常常有孕妇外伤后流产要求法医学鉴定,应通过确证被鉴定人伤前是否妊娠、审查病历资料全面了解伤者情况进行鉴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