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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与中巴《和好通商条约》的签订

             

摘要

19世纪80年代初,清政府内忧外患相对较少,李鸿章与巴西的代表喀拉多经艰难谈判,终于签订中巴《和好通商条约》。此条约废止了片面最惠国待遇,进一步限制了领事裁判权,禁止向中国贩卖鸦片,在保护侨民、派驻领事等方面维护了中国的正当权益。它是李鸿章外交生涯中具有历史意义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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