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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画院”之省舍职制与画史想象

     

摘要

北宋翰林图画院系一省舍独立、职制完整之机构实体,这是作为"机构"的画院。翰林四艺局入南宋后,"御书院"、"天文局"、"医官局"三艺局均载录详备,唯独对"画院"只字不提,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南宋官制体系中"画院"究竟编制于何处,古临安地图亦未见踪影。万历、清代至晚近画史生成的"中瓦子"、"武林园前"、"万松岭"三种所谓"画院院址"均非画院院址,所谓"复置时间"亦非复置时间。当所有南宋画史、史籍文献缴回的均是一张"无画院院址(地点)"、"无复置记录(时间)"、"无编制层级(机构)"、"无科层结构(官衔)"的空白履历;当北宋画院承担之五项职事(绘画,装画、制造神御、合香、捏塑)南渡后各自变换跑道,"画院"解体为"画家十三科",所有证据率均指涉唯一的解答南渡后没有实体省舍。任职三省百司之"非御前画师"由隶属机构登记在案:"御前画师"直隶帝王但居无定所,没有专属的署廨院址。无论"御前"或"非御前",其制度规模之分散程度无法匹配其余翰林三艺局,散状隶籍的供职网络没有稳定的职制等级,因而南宋人不称"画院"。在1146、1186年朝廷诏令、1169、1274年临安方志、1236年《朝野类要》、1275年《梦梁录》等南宋史籍公私文献所列翰林诸艺局中,无法将画院等量并列。如果再回视南宋人编纂之南宋画史,辄更能理解1167年《画继》一书为什么称北宋画师任职"画院",而不提南宋画师供职画院。《画继》之所以始终不提"南宋画院"是因为南宋宫廷无实体画院。精确地说,南宋并不存在任何一处静止不变,独立运作、自给自足并堪称"画院"的机构。因此南宋人无从提起,致使后世的画史书写者捕风捉影,在元、明、清三朝数百年的画史长河里一步步地雕筑"南宋画院"的虚拟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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