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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院校科研与教学关系之协调

     

摘要

公安院校应当坚持科研与教学并重的原则,以提高自身的整体水平和实力,尽快改变科研基础薄弱的状况,既育人才又出成果,从而使自身上台阶、上水平.坚持科研与教学并重原则是公安院校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科研有助于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客,有助于深化和活化教学过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教师能力而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是开展相应科研活动的基础,是科研选题的源泉之一,科研写作的重要动力.要在思想意识上把教学与科研统一起来,在教学的时候要有科研的意识,在科研的时候要有教学的意识.只有教学与科研"双管齐下",协调互动,相辅相成,才能保证公安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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