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二元划分之反思

             

摘要

自盖尤斯提出"人一物"的二元划分开始,历来的民法研究不由自主地、甚至不假思索地进入到该种划分的类型序列.这种"精准"的非此即彼的划分,在历经千年发展变化的今天是否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笔者持怀疑态度.通过我们对罗马社会以及当今事物的研究,我们认为这一命题在其时代本身就存在问题,更何况新事物层出不穷的今天.仔细分析可知,盖尤斯所谓的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元划分以精巧的逻辑性取代了历史真实性,以理论的抽象性掩盖了社会现实的繁复性.二元对称的完美图形似乎更像是盖尤斯对其所处时代社会现象的一种简单的纯粹形式划分.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如果仍不加审慎地固守该种模式,甚至生搬硬套地将现代事物强行贴上"人"或者"物"的标签.似乎也存在张冠李戴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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