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论人大权力与人民权力——关于人大制度的法理思考

论人大权力与人民权力——关于人大制度的法理思考

         

摘要

"最高国家权力"与"国家最高权力"是有区别的概念。依我国现行宪法,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全民)才是"国家最高权力"主体,是高于全国人大、也高于执政党和其他任何国家机构的权力主体。全民权力的"最高性",在民主国家直接体现为全民直选权和全民公决权。在我国体现为全国人大由人民(全民)间接选举产生,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民权力亦即整个社会主体的权力,高于各种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人,因而也可以说是最高的社会权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