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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害人过错与犯罪

             

摘要

犯罪侵害与被害是犯罪问题的两个方面,然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更多地是关注犯罪侵害,而对犯罪被害及其与犯罪侵害间的关系的关注尚很不够.认定被害人有无过错需要把握三个条件.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过错大致有挑衅、激将、贪欲、报复、失态这几种表现形式,其在犯罪的发生中起着诱发犯罪意识、创造犯罪实施的条件、降低犯罪实施的风险等作用.研究被害人过错、减少被害人过错,对预防犯罪、降低犯罪侵害的危害程度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应提高社会成员对被害人过错的认识,增强对犯罪的辨别力、免疫力和抵抗力,建立被害人过错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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