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当传教士成为被告:清末乌石山教案的法律史分析

当传教士成为被告:清末乌石山教案的法律史分析

     

摘要

乌石山案案发后,围绕传教士是否侵地问题,中英各方在交涉中就外交协商和司法审判两种方案做出了不同选择。中方在咨询律师和掌握充分证据后,由士绅出面聘请英国律师将传教士告上英国领事法庭,希望以司法化退拒外交化。而英国一方,虽然外交官在与中国交涉时屡屡以法庭审判为辞,但更多是一种外交策略,实际上他们更倾向于以外交而非法律来解决此案。所以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等竭力以外交调解来阻止诉讼,而传教士为力证清白不能接受无条件妥协而坚持诉讼。最终英国在华法庭以"物之所在地法"和中国的法律与习俗为依据,做出了迎合各方的折中性判决。案件的审理并不完全以法律为准绳,更多是各方博弈的结果。本案审判体现了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在地方实践中的复杂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