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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联产责任制后的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信贷问题

         

摘要

正 安徽农村从1978年开始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以来,很多地方的事实说明:农村社员群众有很大的办机械的积极性,霍邱县陈咀公社六户社员伙办拖拉机站,1980年秋种时间比上一年缩短一半,机耕面积比上一年增加40%,现在平均每户拥有固定资产一万元左右。嘉山县太平公社实行包干到户后不到一年半时间,即新添大型拖拉机7台,手扶拖拉机216台,连同原有拖拉机在内,总功率达5,606匹马力,每马力负担耕地8·48亩。另外还增加脱粒机65台,粮棉加工柴油机15台,基本上满足了农业方面耕种、收割、运输、脱粒、加工等主要环节上的机械需要。联产责任制后,一社员群众积极办机械的事实,从实践中提出了重新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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