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海关与经贸研究》 >进口货物原产地证明形式要求与非形式要求的冲突及解决

进口货物原产地证明形式要求与非形式要求的冲突及解决

         

摘要

货物的原产地作为货物的“法定国籍”,标志着在国际贸易流通中货物的来源地,是连接货物与特定国家的法律纽带。海关如何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是确定货物的税率适用和监管条件的前提。在海关执法中,内部不同部门对货物原产地证明与确定的依据、标准不同,导致原产地确定结果千差万别,甚至相互冲突。本文通过构建海关原产地联合证明与确定机制,提出先决行政行为效力优先制度的设想,完善行政行为撤销和错误纠正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可在海关内部的操作层面化解冲突,确保海关各部门得出统一的原产地确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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