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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官》“六诗”之“兴”与《诗经》之“兴”诗

     

摘要

《周礼·春官》大师所教“六诗”“风、赋、比、兴、雅、颂”之本义,应该从《春官》大师配合大宗伯参与周王“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祗”的各种礼仪与“风、赋、比、兴、雅、颂”的上古辞源意义考究,加以文献实证,方可确定.从上古辞源考究,本义为祭祖且为各种祭祖仪式通称之“兴”,正好与《春官》所叙大师配合大宗伯参与周王之祭祖礼仪“以肆献裸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相契合,而“兴”为祭祖和各种祭祖仪式通称在《尚书》、《礼记》、《诗经》等文献均有存留.据此可以推定:配合大宗伯参与“大祭祀”的大师所教“六诗”之“兴”诗,是专用于祭祖的诗歌.孔子所言“诗可以兴”应译为“诗可以祭祖”.朱熹所言《诗经》“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的兴象诗,并非《周礼》“六诗”之“兴诗”,而是上古神文化的诗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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